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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陵岂是池中物未删节 ›

第 146 部分阅读

MONKEY · 第 2 / 5 页

一想马上就觉得自己这个想法不好,所谓“萝卜青菜各有所”嘛,所以才在《金鳞杂谈之三》中提出了“《金鳞》洁本”这么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理概念以供讨论参考。

如论《金鳞》的“节”方面,我以为可说是“当代社会长篇《拍案惊奇》”。

《拍案惊奇》这一类小说,可以称之为“市井小说”,诞生于明朝市场经济萌芽与市民阶层形成时期,它作为对抗封建士大夫文化与宋明理学、借助于“狂禅”之势,坚决顽强地冲黑暗裂土而出,对于传统的封建的文化理念造成了冲击,反映了以市民阶层为先驱者的平民百姓在文化方面的“实事求是”和“与时俱进”。《金鳞》在“节”上足以令“拍案惊奇”的地方很多,由于各的阅历和悟多有不同,大家不妨自行品味体验,在此至少是暂不赘述了。

我想,从总体基调而言,称《金鳞》是“文学小说”是比较合适的。

《金鳞》中有这么多的对行为的描写,对心理的阐述,而且每次迥异,各不相同,我们没有理由刻意回避这一个“”字。再说呢,我们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地要回避这一个“”字呢?回避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忌讳,难道每位成年都可做得的一个“”字,与“衣、食、住、行”皆为所必需的一个“”字,一旦见诸于文学,真的就会产生那么多的“险”吗?

一般地说至少有两类是可以无忌讳地谈论“”的。一类是“内部”的,他们或是专家学者在作学术研究,再顺便发表些“文学导致犯罪”的意见,或是有关方面讨论研究社会上的势黄,以便在其泛滥成灾时部署进一步的突击扫除;另一类则是惟恐天下不而自诩“我是流氓我怕谁”的。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,现如今虽已不至于谈“”色变,但是要公开地讨论“”字,仍旧讳莫如。

对一个表达一种非常普遍、非常正常的行为的一个“字”,绝大多数当事却对这一个“字”讳莫如,做得却说不得,这不能不说也是一种“文化现象”。

对这种“文化现象”的突,或者说是进步,也许只能寄希望于这样一个阶层:“小资”、白领、“海归”、中青年知识分子等等,以及其他一切有能力对健康的正常的行为作理思考的们。近年来,这样一个阶层正在逐步生成,他们善于将享受生活、享受衣食住行、享受“”,与文化理念进行有机的结合。在将来,总之是有朝一,文明的健康的“文学”初具雏形时,最早期的读者群的中坚,非此类难以担任。

除了研究一个“”字,我们还可以研究一个“”字。

Interna曾经对这个“”字的字义作过查考,发现了一些从研究意义而言尚可进一步探讨的余地。

一,据商务印书馆出版的《现代汉语词典》对“”字的解释是1,过多或过甚。2,放纵。3,指不正当的男关系。“”字下的词汇条目有七,为——放。

秽——或猥亵。

——在行为上违反道德准则。

威——滥用的权力。

猥——秽。

亵——猥亵。

雨——连绵不停的过量的雨。

二,据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《辞海》对“”字的解释是1,浸。2,久雨。3,过于沉溺。4,邪恶。5,惑。6,;。“”字下的词汇条目有十三,为巧——过于奇巧而无益的。

祀——不合礼制的祭祀。

雨——久雨;过量的雨。

奔——旧指男违反礼教的规定,自行结合。

泆——纵欲放。

视——眼睛流转斜视。

威——1,大的法则。2,滥用的威权。

祠——不在祀典的祠庙。

泰——骄侈过度。

——1,流貌。2,犹浸。增进貌。

辞——1,夸大失实的言辞。2,猥亵的言辞。

慝——虐凶恶。

羊藿——

我们毕竟不是文字学家或训诂学家,也无意文字游戏。但是,通过以上的罗列,两处专家学者的侧重与不同是显而易见的,特别令费解的是后者竟然未将“秽”、“”、“猥”与“亵”等、当今社会对“”字的主流理解收册中,是不是在学术观点方面对“”字的解释尚有需要切磋之处,那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了。

所以我说,“一个字怎了得,万众俱关怀”。

有关这个领域里还有一个更加通俗常用的字,那就是“黄”字,网上多用“H”替代。我不喜欢使用这个字,因为相对于我们所讨论的“文学小说”这个问题来说,这个“黄”字的概念比“”字更加模糊不清。

还有“色”二字,按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的解释是“方面表现出来的绪”,我总弄不懂成年具备这种“绪”究竟违了何法,犯了何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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